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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录取规则
(一)文化要求:
1.考生必须具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10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,成绩等第不限。
2.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、B、C、D、F等第折成固定对应的分数:A=100;B=90;C=75;D=60;F=40。不含地理及信息科技。
3.非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技能测试。素质技能测试包括信息科技、法律道德、时事政治、心智礼仪、团队管理、生涯规划6个方面的内容,满分100分,考试时间1小时。
艺术类考生可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技能测试,但须参加2016年上海市美术统考并取得合格证。
(二)录取方法:
1.非艺术类:8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(不含地理及信息科技)+素质技能测试分数+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=合成总分,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。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,专业志愿无级差。总分相同考生,先看语文、数学、外语三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之和+素质技能测试分数;再同分,看数学、外语二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之和+素质技能测试分数的高低;最后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。
2.艺术类:录取时,8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(不含地理及信息科技)+上海市美术统考成绩*100/450+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=合成总分,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,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。同分考生优先录取上海市美术统考成绩高的考生。
二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或没有的应届高中生及历届高中生、三校生录取规则
(一)文化要求:
1.非艺术类考生:必须参加学校于2016年组织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与素质技能测试。其中,“入学测试”包含艺术人文、数学基础、生活英语、科学常识4个方面内容,满分150分,考试时间1.5小时;“素质技能测试”包含信息科技、法律道德、时事政治、心智礼仪、团队管理、生涯规划6个方面的内容,满分100分,考试时间1小时。
2.艺术类考生:除必须参加学校于2016年组织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与素质技能测试外,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(素描、色彩测试)。素描、色彩两门专业科目满分各为150分,考试时间每门90分钟。
(二)录取方法:
1.非艺术类:录取时先分生源类别(高中生、三校生),将入学测试成绩+素质技能测试成绩+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=合成总分,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招生计划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,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,专业志愿无级差。当总分相同时,优先录取入学测试成绩高的考生。
2.艺术类:录取时先分生源类别(高中生、三校生),将(入学测试成绩+素质技能测试成绩)×60%+校考成绩×40%+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=合成总分,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招生计划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,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,专业志愿无级差。总分相同时,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。
三、退役士兵录取规则:
退役士兵录取工作,根据其统一测试的文化成绩及报考志愿,择优录取。招生计划单列。
四、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规则:
如我院一志愿未满,接受后续志愿考生。录取办法如下:
(一)三校生、历届高中生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均按入学测试统考成绩+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的总分排序录取;如遇同分,比较入学测试与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之和;
(二)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按8门学业水平成绩折算分数(不含信息科技及地理成绩)+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的总分排序录取;如遇同分,比较语数英三门学业成绩之和。
五、以下考生可直接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,如面试录取,可免当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的笔试:
(一)高中阶段(含高中、中专、职校、技校)获得省(市)级或连续两次获得区、局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。
(二)有本市高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中,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(不含信息科技及地理成绩)等第中有2B或1A及以上的考生。
(三)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(含三等奖)。
(四)获得本市“星光计划”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三等奖以上(含三等奖)或获得本市“星光计划”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单项一等奖者。
(五)获得上海市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者。
(六)入伍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(含二等功)的退役士兵。
(七)有本市高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,上海市美术统考成绩≥330分的考生。
六、面试录取人数不超过总计划的50%。其中: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拟不超过60人;三校生拟不超过120人。
七、加分政策:按上海市教委文件执行。现场确认时请带好相关证书进行受理,逾期不予办理。
凡是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,学校将于正式录取前在本校校园网公示。 |